實驗室安全守則
一般安全衛生守則
1.實驗時必須穿著實驗衣,不但可以避免藥品於不知不覺中損壞衣服或有毒藥品直接污染衣服。
2.實驗室內禁止跑步嬉鬧、進食及從事與實驗無關的活動。
3.實驗室應保持整潔,藥品儀器使用完畢要放回原處不得隨便放置,並保持實驗室桌面及地板的乾淨。
4.實驗室內嚴禁抽煙。
5.避免單獨一人於實驗室操作危險實驗。
6.儀器應穩固地安置,以防震動;會產生過度噪音的儀器應以隔音板隔絕之。
7.實驗前,務必詳讀書中所述之內容,始可著手實驗,並時時思考實驗方法的優劣,以期發現改良之道。
8.電源使用不可過度集中超過負荷。
9.不可用沾濕的手操作電氣設備。
10.使用試藥前,應先看明標籤,以免誤用,須加以注意並在處理藥品之前,要先充分明瞭其性質,以免發生不測之災禍。
11.遇有電氣火災或重大電氣故障時,應先切斷電源再行處理。
12.非經許可,不可擅自操作各項設備。
緊急應變措施
1.遇任何災害,請立即通知分遺系辦公室(分機2676),若無人應答,請立即通知校安中心(電話:03-856-0505)。
2.遇火災之緊急應變措施:
◆關閉總電源及瓦斯,並儘速移開周圍之易燃物。
◆通知現場人員疏散。
◆確認火災種類,選擇實驗室內適當之滅火劑滅火。
◆如火勢繼續擴大,應立即打『119』電話給消防隊請求協助滅火。
◆若引起爆炸,則因爆風,飛散物的破壞,可能導致第二次事故或繼續爆炸之危險,故應儘速撤離。
◆疏散時應隨手將門關上,以防止火、煙的擴散。若門板很燙,不可以手為之。進入樓梯時也應隨手帶上安全門,以阻止火災之蔓延。
◆避免讓自己身陷火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