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規劃

通識教育學分規劃如下:

113學年度入學之學生,於畢業前應修滿通識課程校共同核心必修8學分,通識選修16學分、院通識4學分,總計28學分。

(一)必修科目及修習學分數

課程名稱/學分數備註
基礎英文/(2)基礎英文(Pre-A1)
基礎英文(A1)
基礎英文(A2)

全學年開課,新生將根據入學英文成績分班,外語教學中心推薦相應課程,請依照分班結果選修相應課程。

中文閱讀與書寫/(2)全學年開課,擇一學期修習。
程式設計/(2)網頁視覺程式設計(2)
APP程式設計入門(2)
邏輯與運算思維(2)

全學年開課,擇一課程修習。

慈濟人文/(2)下學期開課

(二)院通識4學分:配合院實體化強化各院學生特色與優勢營造,由院指定或與院共同規劃相關課程。

(三)通識選修16學分:包含通識微學分課程等相關選修,開放學生自由選修,採跨領域課群指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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